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
近日,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、省消防救援总队起草了《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,旨在加强对高层建筑的规划和建设的管理,确保建筑安全。
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
根据征求意见稿,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城市严格控制新建80米以上住宅,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下城市不得新建250米以上建筑,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不得新建500米以上建筑。此外,一般不得新建100米以上的住宅。对于确需新建超高层建筑的项目,需经过重大行政决策程序,并报同级城市党委审定。
加强选址和规划许可管理
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高层建筑选址和规划许可的管理要求。高层建筑应避开危险地段,不得位于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内、石油天然气管道安全防护距离范围内等。自然资源部门应根据详细规划出具的规划条件,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,并加强对建筑高度、容积率等规划指标的审查。
加强设计建造环节质量把关
征求意见稿还要求加强设计建造环节的质量把关。包括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、规范设计专项论证审查、严格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等。对于特殊消防设计的高层建筑和250米以上民用建筑,还需核查专家评审、论证意见的落实情况。
提升建筑设计建造技术支撑水平
征求意见稿提出了提升建筑设计建造技术支撑水平的要求。包括完善标准体系建设、鼓励先进技术研发应用、加快专业人才队伍培育等措施。
以上是《关于加强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控的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的主要内容,公众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意见和建议。
- 宜兴市人民医院老院区
- 大规模改造
- 医疗集团城中院区
- 服务老年人妇女儿童
- 启动时间
- 工程完成时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