您的位置: 宜兴买房 >宜兴楼市 >公租房清退的政策

公租房清退的政策

来源:幸福里问答   发布时间:2019-09-14 13:43:05

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居住得起房间,政府推出了公租房,它是保障性住房福利的*产品,有了公租房,也可以让更多收入较低的病人住上舒适的新房,不过公租房也不是申请到了就是能经常住着,它也是有必须的时间期限的,那么公租房清退的条件有哪些呢?下面就随小编同时去看看吧。

公租房清退的条件讲解

租赁期限满了,承租人就应要退出公租房,若是想要续租,则应在合同期满三个月前就指出申请,并在经过审核符合标准的情况下有,重新签订租赁合同,并对于原承租住房享有优先权。

若是承租人是通过购买、获赠或是继承等形式在市区内拥有住房,并且达到了政府查询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比例的,应当退出公共租赁住房。

承租人但凡有左右多个行为的,都需要解除相关合同,并收回公共住房,同时其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请:

1、提供虚假证明资料等欺骗方法取得公共租赁住房的;

2、转租、出借的;

3、调整公共租赁住房结构或用性质的;

4、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;

5、拖欠租金累计6个月以上的;

6、在公共租赁房中从事违法活动的。

退出规范

1、在合同期满后,承租人应在终止之日腾出住房,并且算清租金、水、电、气等相关费用,对于由于住房和设施有损坏、遗失的,承租人应恢复、修理和赔偿,在不符合租住标准且暂时无法退房的,给予三个月的过渡期,在这个期间内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比例的1.5倍计收租金。

2、对于承租人合同期到了,又不符合租住标准的,且不主动退房的,按照相关条例,收取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比例的2倍计收租金,并在适当范围内公示,需要时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。

免责声明:此信息来源于幸福里问答 ,版权归原作者。吉屋网旨在为广大用户提供更多的信息无偿服务,在网页上展示信息并不代表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。文章内容仅供参考。如本网站转载的作品涉及版权问题,请与本网站联系进行删除处理(loupan@jiwu.com)。
买房交流群-63群(351)
  • 森:时代倾城怎么样,值得买吗?
  • 时光机:挺不错的啊
  • 随心:现场有优惠活动,可以去看看
  • 随心:现场有优惠活动,可以去看看
  • Lucas:周边环境还可以
  • 小鱼鱼:值得入手
  • 贤:我老婆挺喜欢的
3168人正在热聊楼市